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尚青龙
日前,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天相财富”)青岛分公司因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聘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员工直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营销、客服工作两项违规,被青岛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青岛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聘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员工直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营销、客服工作两项违规。依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该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规范展业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配资服务平台,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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